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确认参加考试人员,并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清远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市外事侨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考试。笔试+面试的方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公示。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市外事侨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经费安排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市外事侨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远市外事侨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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