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17山东乳山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178人公告(第二批)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27

四、体检及录用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不合格的,暂不予以接收安置。治愈后符合上岗条件的,再予以接收安置。

2、应聘合格人员必须在2017年10月16日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退役士兵与我市统一指定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管理机构签订专项公益性岗位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合同。超过规定期限不报到人员,按自动放弃接收安置资格处理。

五、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待遇参照威海市标准,按基础补贴加军龄补贴的方式执行。基础补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确定(2017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军龄补贴按每服兵役1年补贴20元确定;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实施管理和考核。经考核考评综合表现差的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协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管理机构和退役士兵终止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待遇:一是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二是专项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个人不再续签合同的;三是达到退休年龄或死亡的;四是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五是无故不履行工作职责超过三次的;六是工作态度不端正、无故缺勤、满意度差的;七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当于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市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情况对岗位进行调整或补充人员。

六、注意事项

相关信息均在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乳山市民政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近期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乳山市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

2、

乳山市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专班

2017年9月2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