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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弥勒市委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
(三)所招聘对象应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即:弥勒市城镇户籍(或农转城),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政策(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四)无营业执照;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人社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招聘自即日起开始报名(工作日8:00-11:30,14:00-17:30),报名截至10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请到中共弥勒市委社会工作部(弥勒市行政中心主楼4-44室)进行现场报名,或者线上提交资料进行报名,邮箱2985883164@qq.com。
(三)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薪资待遇:1.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工资3000元/月;2.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保单位部分由财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3.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五)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咨询:杨老师,0873-3179177(15394863725)。
中共弥勒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0月20日
E
N
D
发 布: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 审:李金凤
二 审:叶建云
三 审:王玲梅
求 职 招 聘
原标题:【招聘公告】中共弥勒市委社会工作部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Q1NDc0Nw==&mid=2650391891&idx=1&sn=1ca26c076ab9d607cf0c726cff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