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17安徽明光市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8名公告(第二次)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9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考生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明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司法局研究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与明光市司法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聘用最长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明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基本工资不低于2300元(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面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第二次)

点击下载>>>

明光市司法局

2017年9月1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