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买主体按月将劳务费支付给承接主体。劳务费用计算项目包括岗位报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派遣管理服务费。岗位报酬为2300元/月,由承接主体按月发放给个人,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承接主体按月扣缴。
(三)购买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的人员,购买主体有权将其退回给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与其解除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
七、纪律与要求
(一)工作人员在涉及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进行回避。
(二)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经发现,取消其参考资格。
(四)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购买服务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牧 仁 副旗长
成 员:赛音朝克图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斯琴毕力格 食药工商质监局局长
钱秀军 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董国荣 农牧业局党组书记
郑 廷 人社局副局长
乌日娜 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赛音朝克图(兼),联系人:乌日娜,联系电话:。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苏尼特右旗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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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