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援助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人(详见附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毕业但尚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即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公告
在颍东区政府网站()、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 27日9:00至3月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东区招聘公益性岗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