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5 名,派遣到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从事办公辅助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5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240元/月(以后随我县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吃苦精神;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
岗位1(文艺活动):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
岗位2(灯光舞美):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
岗位3(音响操控):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
岗位4(办公辅助):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大类专业。
岗位5(办公辅助):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要求:健康,能正常履行本职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加分材料(获奖或考级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9∶00~11∶30;14∶00~16∶3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县文化艺术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费100元。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2月28日到县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