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及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设培训班。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可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
(5)笔试结束后,依各选聘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以此类推。
2.面试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动机、分析表达能力,以及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60分,低于60分不能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