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在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口所在街道残联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榕城区公开选聘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到户口所在街道残联领取〕一份;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残疾人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提供该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残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残疾人户口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如残疾人家庭户口本已明确的,则不用开具证明〕;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有关报名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残联提交报名资料同时接受资格初审,由各街道报区残联审核。
(五)准考证发放
在2016年12月6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前由榕城区残联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本人凭身份证或残疾人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