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人力资源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老十中院内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兰考县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可从兰考人力资源网下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60元。
符合报名条件但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到兰考县阳光大厦失业中心窗口申办《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创业证》期间可以先办理报名事宜,但需持有失业中心窗口出具的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有效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可到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实名登记或登录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栏进行实名登记。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