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紧缺矛盾,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辅助工作人员(县公安局81名、县检察院6名、水口镇综合执法分局5名、半塔镇综合执法分局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招聘职位、报名条件等见附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能从事工作岗位需要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向社会发布并组织报名,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1月1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县人才中心(县人社局院内就业大厅),联系电话:
(3)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来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09]118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