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和有关乡镇同意,金寨县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县公安局巡防辅警14名,县公安局交通道路管理辅警45名,长岭乡公安派出所公安辅警2名,斑竹园镇公安派出所公安辅警3名,沙河乡公安派出所公安辅警2名,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5名 ,国家统计局金寨调查队2人,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县国家税务局2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县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除外)。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4、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破坏活动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