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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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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政府 2026-10-26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相关业务流程工作指引》(黑人社函〔2026〕27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巴彦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单位、人员数量、岗位类别等详见附件《2026年巴彦县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实际岗位安排按考试分数排序并结合本人意愿进行调剂。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巴彦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bayan.gov.cn/

2.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号”,后续考试、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巴彦县户籍或巴彦县常住人口,已办理失业登记,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男性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下(1966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日,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单位工作调度,可正常完成岗位工作。

4.除零就业家庭成员外,近6个月累计接受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完成不少于1次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未注册企业、未从事个体经营,不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高管等职务。

6.未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无其他不符合安置政策情形。

7.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保证全部提交信息真实有效。

8.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电脑、Office办公软件,有基层服务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6.近一年内由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公积金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报名,其余时间段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巴彦县社保服务大厅8号窗口。

(二)报名材料。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第三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的复印件1份。

5.《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附件2)1份。

6.《公益性岗位初次安置申请表》(附件3)1份。

7.《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附件4)1份。

8.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零就业家庭除外)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中“投资任职信息”打印截图1份。

10.接受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的打印截图1份。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核、体检与聘用公示。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

1.采取统一面试方式开展人员考核,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成绩相同者进行现场加试)。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统一在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体检时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逾期未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全程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且待金保工程系统录入完毕无异议后,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注: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援助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现行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910元。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由地方财政缴纳)。

七、安置期限标准

1.初次安置最长3年。上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安置期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

2.同一人员累计安置上限2次,二次安置仅限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

3.人员自愿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延退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八、相关说明

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451-57522209(请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咨询,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点击查看>>>

1、2026年巴彦县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 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3、 公益性岗位初次安置申请表

4、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原标题:巴彦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yan.gov.cn/hebbyx/c104978/202610/c01_11530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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