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市人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定人社发〔2024〕178号)精神,通渭县美术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人。

二、聘用条件
通渭县辖区内已认定且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主动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通渭县美术馆(文化大楼二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以零就业家庭身份申报的,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成员无业状态承诺书;以城镇低保人员身份申报的,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残疾人员身份申报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失地农民身份申报的,需提供原乡镇出具的失地证明;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申报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二)综合测试
县美术馆结合岗位需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试,根据测试情况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资格审查
县美术馆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初审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用人单位在综合测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四)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人员公示
县美术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组织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县美术馆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协议后安置上岗。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岗位补贴: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执行2080元/月标准);
2.社保补贴:缴纳单位配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解决,个人社会保险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3.本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另外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所需资金由本单位承担。
五、岗位管理
通渭县美术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由县美术馆负责日常管理,聘用期满后自行解除聘用关系。
安置期间本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本人自愿离岗的;
5.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6.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吃“空饷”或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932-5552868
七、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附件:
通渭县美术馆
2026年8月11日
原标题:通渭县美术馆关于招聘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UyMzM5MQ==&mid=2247513267&idx=1&sn=909984ecf0a2ae0b959a9272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