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船山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船人社发〔2026〕1号)要求,现将2026年遂宁市船山区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岗位信息通告如下。
一、安置数量
8家用人单位共计划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100人(详见附件)。
二、安置对象条件
我区农村户籍,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致贫且处于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乡村就业困难群本。
1.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弱劳力、半劳力);
2.持有《残疾人证》的农村人口;
3.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人口;
4.禁捕退捕渔民家庭劳动力。
三、岗位待遇及期限
1.按500元/月标准发放岗位补贴。
2.用人单位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年。对考核合格,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员,可按程序继续聘任,但累计不得超过3年。
四、安置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时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岗位招聘满额止。符合上述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常住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岗位安置申请。
(二)确定人员。区就业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资格后,结合公益性岗位需求、申请人自身情况及个人意愿,确定拟安置人员并推荐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与推荐人员双向沟通,若不同意该推荐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区就业局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三)对外公示。区就业局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5185099),举报者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线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安置;公示期间反馈的问题一经查实,且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安置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工作地点、岗位要求、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如需进一步咨询上述信息,请联系各用人单位。
(二)如需咨询安置政策,请联系区就业局就业创业服务股就业援助窗口,地址:船山区燕山街46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联系电话:0825-619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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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遂宁市船山区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岗位信息一览表
遂宁市船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原标题:2026年遂宁市船山区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岗位信息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uanshan.gov.cn/gongkai/show/47baadf76efc0c775be8ccd3d038b6d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