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和本省脱贫人口就业,拟计划从就业困难人员和本省脱贫人口中公开招聘安置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通知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就业的岗位。本批次计划招聘人数14人(岗位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相关用人单位。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或脱贫人口证明(脱贫人口提供)、江城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五、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与保险。用人单位须依据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应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社保。
(二)岗位补贴标准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为1750元/月)。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酬超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三)劳动合同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于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政策咨询电话
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2-3100276、0662-31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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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江城区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angcheng.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90559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