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56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通知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的公益性岗位。本次计划招聘人数56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或者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或脱贫人口证明(脱贫人口提供)、江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五、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与保险。用人单位须依据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协议期限为1年。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工伤保险。
(二)岗位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为1750元/月)。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劳动合同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于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政策咨询电话
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2-3100276、0662-3103858。
附件: 1.2025年江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原标题:2025年江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angcheng.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9055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