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其中保安岗位2人、讲解员岗位2人。
二、招聘相关条件要求
(一)招聘条件
具有吉林省内户籍且在延吉市长期居住,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其中保安岗位不超过 57 周岁,讲解员岗位不超过 35 周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岗位应聘条件
1.保安岗位:中专(职高)以上学历,熟悉消防设备操作或有保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讲解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或有讲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
4.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满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日。
(二)报名地点
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197号,州档案馆611室。
(三)报名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原件(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近期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四)资格初审及录用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存在问题的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经面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酬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被聘用后,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公益性岗位的报酬不低于当期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其他待遇依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33-286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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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档案馆
2025年11月11日
原标题:延边州档案馆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anbian.gov.cn/xxgk/tzgg/202511/t20251112_5598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