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聘用公示结束30日内办结录用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并向新用人单位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各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皋办?2019?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六、其它
本公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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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如皋市招聘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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