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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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购买民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7名,工资标准为3000元/人/月。
(二)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作人员45名,工资标准为3000元/人/月。
(三)工伤、失业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农村养老保险由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统一购买。
二、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职责。主要协助完成实施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2.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职责。主要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收入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政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市、乡(镇)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招聘;
(6)限泸水市常住户口;
(7)建档立卡户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