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18江苏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姑苏区人民政府 2018-11-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2. 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组织双向选择。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将由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双向选择工作。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9

原文链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