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式
1.初审。由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县委党校负责日常管理,试用期满后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相关待遇参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竹人社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落实。
七、本公告由中共竹山县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原标题:县委党校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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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竹山县委党校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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