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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苏州市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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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网 2018-11-19

(二)笔试和面试

1.报名人数超过3人(含3人),设立笔试环节。报名人员不满3人,直接组织面试。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在笔试合格线上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3.笔试及面试时间、地址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规定。

3.递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告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录用。被录用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报考人员应对照简章要求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5.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有权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苏州市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苏州市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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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信息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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