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技能测试成绩于2018年12月7日前在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总成绩在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人员的确定
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不同学历层次的,学历高者优先。
(二)体检
1.体检和考核由叙州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20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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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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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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