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按40%比例、面试按6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交通工程类、船舶工程类相关专业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在盐城市区,主要从事海事VTS三班值守及海上搜救工作,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系人:朱科长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原标题: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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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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