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备注:报名人员满20名截止。
2.报名地点:贵阳市花溪区阳光社区霞晖路175号花溪区民政局2楼局办公室(工商银行斜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区民政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择优进入招聘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区民政局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第一名列为拟聘对象。
(四)体检
1.依据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3.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后当日提出复查申请。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六)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1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单位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约束,坚决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薪资待遇。基本工资为1680元(根据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职工午餐补贴500元/月;绩效500元/月;年度目标考核奖10000元(参照2017年度标准);工作满一年后,增加岗位补贴200元/月;工龄工资:满5年不满10年,每月100元,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200元。以上待遇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本公告由花溪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 挺 联系方式:
原标题:2018年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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