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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阳谷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2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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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政府门户网站 2018-10-30

(二)录用

根据本人报名表中选择应聘岗位顺序,结合各单位招聘计划进行录用,报名人员应服从调剂。

四、聘用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统一开发,用人单位是用人主体单位,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招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退役士兵订立劳动合同,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确定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考核考评,切实发挥好聘用人员的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聘用后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3、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5、工作态度不端正、无故缺勤、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

6、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应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起2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县人社、民政部门,停发各项补贴。

五、岗位待遇及工作期限

(一)岗位待遇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550元/人)执行,同时按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社会保险是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和规定比例给予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承担部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和标准等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上级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将及时进行调整。

(二)工作期限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执行。聘用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其他

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阳谷县政务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民政部门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原标题: 2018年阳谷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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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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