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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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1、应聘人员应具有宁阳县户籍,符合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60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三、资格认定
符合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无此证提供2张2寸免冠照片)等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20日前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宁阳县长寿路264号)进行资格认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属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失业材料:一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合同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是毕业一年以上一直未就业且未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材料须注明申请人员户口簿上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号、与申请人员关系和失业状况,如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必须至少注明配偶及子女的失业状况)。
3、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无业承诺书。
4、属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无业承诺书。
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人员,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留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招考工作结束后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保管,未被聘用的返还给个人),为其出具《资格认定介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