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进行考试,笔试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结合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5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培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文明礼仪、公文写作、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培训。
(八)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所聘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除以上待遇外,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工资标准依据襄政〔2017〕1号文件规定,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录取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原标题: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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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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