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将在长沙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原标题:2018年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三批公开招聘政府中级雇员简章
点击下载>>>
1、
2、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