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公示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确定车辆泊位管理员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应在11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聘用车辆泊位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合同。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原标题: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车辆泊位管理员公益性岗位2018年补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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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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