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为3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由用人单位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差异化发放),此标准为税前未扣缴社保个人部分标准。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四、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五年,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全部终止劳动合同。
五、有关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和损失由本人承担。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
咨询电话: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原标题: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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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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