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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临聘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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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8-10-15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发改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有递补对象的,由区发改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发改局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一)经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发改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广泛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且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监督举报电话:。

九、其它

本公告由纳溪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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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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