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试用期人员;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协议每两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六)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考察试用期工资待遇1800元/月。
(七)待遇:2600元/月,并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李廷勇、何海碧,联系电话:)
原标题: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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