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会同莒县小店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入职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入职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体检和入职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招考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小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入职资格审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和入职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首聘期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七、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7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同意录用的,月工资标准为1950元。(包含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承担费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享受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3、聘用期间,莒县小店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2、莒县小店镇人民政府招聘辅助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小店镇人民政府和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莒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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