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10月22日,在平遥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
(四)体检及其他
10月25日,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决定取舍。确定体检人选自行到平遥县人民医院、平遥县中医院,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按报名先后顺序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的,报名顺序在前的优先),由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合同期内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用人单位和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合同期满,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工资按平遥县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计发(随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监督检查
题目、笔试、体检等环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用人单位联合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人社局: 财政局:
水务局: 爱卫办:
咨询电话:
(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原标题:平遥县选聘水务局等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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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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