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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平遥县选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消防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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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政府 2018-10-09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委托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09日-2018年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2日下午发放准考证。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2日12:00

2、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滨河花园门面东6号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青霞:,)

3、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红底照片三张、《平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两份(见附件,手写无效)。

4、报名费:100元/人。

5、资格审查:由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证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测和面试

选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体能测试

参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评细则男子青年组18-24岁测验项目评分表执行。

测试项目: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

测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8:30

测试地点:平遥县职业中学。

2、面试

面试人员按体测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4日8:30;

面试地点:平遥县职业中学。

五、体检

2018年10月14日,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平遥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于2018年10月18日12:00前送报名地点。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月(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下同),绩效工资300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高危津贴700元/月。按照规定缴纳四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代扣代缴)。单位缴纳人身意外,提供食宿。

原标题:平遥县选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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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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