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笔试×50%+面试×5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聘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成立专门的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口碑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四)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月待遇为:1500元基本工资+300元奖励性补贴(根据绩效考核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周末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地点为盘龙镇,工作日提供午餐。
六、公益性岗位的动态管理
(一)聘用
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岗位出现空缺的,将实行补充聘用,聘用人员优先从本次考试合格人员中选择。
(二)退出
1.中途退出。公益性岗位为过渡性就业安置,工作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自主择业,单位也将就个人特长推荐就业。
2.享受补贴期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享受补贴期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3.违法、违纪行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受到国家刑事处罚的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其他因工作失误或主观故意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自动终止劳动合同。
4.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社保所按季度出具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连续两次不称职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七、附则
(一)公益性岗位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由镇纪委全程监督。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解释。
联系人:海丽环,联系电话:。
原标题: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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