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为主各招聘单位配合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采用公共题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溪潭镇人民政府岗位免面试直接考核确认)。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面试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各种原因自愿放弃聘用的,可在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统一试用期6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人员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办理有关社保手续。
(六)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原标题:福安市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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