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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省庐江县部分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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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政府 2018-09-3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招聘计划5人以下的按照1:3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10人以上按1:1.5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报考县公安局辅警岗位的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中长距离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下表。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等额有效递补一次。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标准: (附件)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告。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依次排序确定(面试成绩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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