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岗位01-02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岗位03-08的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2.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01-02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岗位03-08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