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报考岗位01-02的,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报考岗位03-08的,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报考岗位01-03的如是退伍士兵面试成绩加5分。
(四)总成绩
报考岗位01-02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报考岗位03-08的,按照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