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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广西资源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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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政府 2018-09-29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工作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另定通知。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的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2.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监察部门及时进行复查。

2、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批。

十、政策保障措施

1、所招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二年,由县劳务派遣中心负责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今后因不适应工作或考察不称职的,一律不再续聘或解聘。自动辞职的必须在三个月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动辞职报告书。解聘或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2、招聘人员合同期间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自己承担)。

3、工资待遇按资源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资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资源县2018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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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8207/publicity/ggtz/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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