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单位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上岗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六、待遇
按照聊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宋老师)
(三)工作地址:聊城市黄山南路4号;聊城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
原标题:聊城市邮政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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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聊城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