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单位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上岗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六、待遇
按照聊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宋老师)
(三)工作地址:聊城市黄山南路4号;聊城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
聊城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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