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岗位01-02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岗位03-08的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2.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01-02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岗位03-08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拟聘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3.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办理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自动放弃的;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