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1、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次以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处理、时事政治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分数相同的按照上述取舍规则)。
八、录用和待遇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重点局岗位人均年收入10万元,林业局岗位人均年收入不低于12.6万元(皆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九、其他
1、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2、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51- (县重点局)
0551- (县林业局)
原标题: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林业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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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重点工程管理局
长丰县林业局
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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