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大化县市政管理局组织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委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福利待遇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一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若我县城区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等客观情况变化,到时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2018年10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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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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