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2018年第三批劳务派遣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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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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