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资料提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9月20日 8:30-11:00 14:30-16:00
地点:
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东城东二路239号黄海大厦20楼2009室)
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筒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聘任岗位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对因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く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执行有关待遇,并由用工单位提供公寓化宿舍。
联系电话:
联系人:武老师
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4日
